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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股票配资 纽泰格: 关于不提前赎回纽泰转债的公告

2025-06-21 21:44    点击次数:155

  

梅州市股票配资 纽泰格: 关于不提前赎回纽泰转债的公告

证券代码:     301229    证券简称:    纽泰格       公告编号:    2025-041 债券代码:     123201    债券简称:    纽泰转债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纽泰转债”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 分派, 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 计算。 不低于“纽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21.19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27.55 元/股);自 “纽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15.04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19.55 元/股)。2025 年 5 月 20 日至 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纽泰转 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根据《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 定,已触发“纽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不提前赎回“纽泰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纽泰转债”的提前赎回 权利,不提前赎回“纽泰转债”,同时决定未来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6 月 13 日至 2025 年 9 月 12 日),如再次触发“纽泰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 回权利。自 2025 年 9 月 12 日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纽泰转债”再次触发上述 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召开董事会 审议是否行使“纽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证监许可〔2023〕1174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年 6 月 2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3,500,000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 35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 值税)5,920,330.2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4,079,669.8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到账,并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 告》(天健验〔2023〕340 号)。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起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纽泰转债”,债券代码“12320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7 月 3 日,T+4 日) 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4 年 1 月 3 日至 2029 年 6 月 26 日。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告编号:2024-036)。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                                  “纽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 民币 29.88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21.2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21 日起生 效。 告》(公告编号:2024-070)。公司向 33 名激励对象归属 782,880 股股票,公司总股本因 本次归属增加。“纽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 21.25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21.19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0 月 15 日起生效。 号:2025-033)。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                              “纽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 21.19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15.0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5 月 26 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纽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 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 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 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5 年 5 月 20 日至 2025 年 5 月 25 日,公司股票已有三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纽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21.19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27.55 元/股);自 2025 年 5 月 26 日至 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二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纽泰 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15.04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19.55 元/股)。2025 年 5 月 20 日 至 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纽泰转债”当期 转股价格的 130%。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纽泰转 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 提前赎回“纽泰转债”的议案》,考虑到“纽泰转债”自 2024 年 1 月 3 日开始转股,转 股时间相对较短,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为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纽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纽泰转债”,同 时决定未来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6 月 13 日至 2025 年 9 月 12 日),如再次触发“纽泰转 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5 年 9 月 12 日后的首 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纽泰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纽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纽泰转债”的情况以及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纽泰 转债”的计划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本次“纽泰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纽泰转债”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纽泰转债”的计划。如未来上述主体拟 减持“纽泰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并依规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纽泰转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纽泰转债事项无异议。   六、风险提示   以 2025 年 9 月 12 日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纽泰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 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纽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 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纽泰转债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